辽宁省金属材料贸易商会一行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宣讲报告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5月29日,由省工商联、省委统战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联合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宣讲报告会在辽宁省党派大楼三楼多功能厅成功举办。报告会邀请国家发改委民营经济局政策法规处陈惠蓉解读民营经济促进法。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黄洋主持报告会并作讲话。辽宁省工商业联合会常委、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监督员、辽宁省金属材料贸易商会会长、辽宁兰博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兰军,沈阳市铁西区人大代表、辽宁省金属材料贸易商会常务副会长、辽宁瀚达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琼以及全省各级统战部、发改委、司法厅(局)、工商联等部门机关干部,民营企业家共计2000余人线上线下参加报告会。
辽宁省工商业联合会常委、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监督员、辽宁省金属材料贸易商会会长、辽宁兰博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 于兰军
沈阳市铁西区人大代表、辽宁省金属材料贸易商会常务副会长、辽宁瀚达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琼
《民营经济促进法》是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对于进一步丰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普法学法活动向纵深发展,促使《民营经济促进法》走进单位、商会以及企业,全力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扎实做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强化广大民营企业家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从而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以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助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此次培训为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搭建了交流平台,有利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展望未来,商会将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商会内企业深入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确保企业充分利用法律保障自身权益。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沟通,反馈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政策进一步优化完善。借助商会平台,促进企业间的交流合作,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为辽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